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:通则》等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
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,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:通则》等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。现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,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,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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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
2022年4月18日
附件:
1. 1-1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:通则》(报批稿).pdf
2.1-2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1部分:通则》(报批稿)编制说明.pdf
3.2-1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2部分:煤炭矿山》(报批稿).pdf
4.2-2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2部分:煤炭矿山》(报批稿)编制说明.pdf
5.3-1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4部分:建材矿山》(报批稿).pdf
6.3-2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4部分:建材矿山》(报批稿)编制说明.pdf
7. 4-1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5部分:化工矿山》(报批稿).pdf
8.4-2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5部分:化工矿山》(报批稿)编制说明.pdf
9.5-1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6部分:稀土矿山》(报批稿).pdf
10.5-2《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6部分:稀土矿山》(报批稿)编制说明.pdf